常见问题解答:

(1)为什么已经缴费报名成功,但是查询不到报名信息?

由于存在信息导入延迟,考生信息无法及时查询。需至当月报名截止后,测试站将数据导入至“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”后方可查询

(2)什么时间、在哪里考试?

可以通过访问“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”的“报名查询”或“准考证打印”页面,在查询到的“报名信息”或“准考证”里面有“报到时间”和“考试地点”。候测室设在: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第1教学楼4楼408教室,信息采集室、测试室设在: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第1教学楼6楼601、603计算机教室。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在工作日时间电话咨询:028-89390301

(3)证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?

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51号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,二者具有同等效力。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,电子证书执行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》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。 纸质证书遗失的,不予补发,可以通过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官网或微信小程序查询测试成绩,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
(4)多久可以查成绩?

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》(国语函[2023]1号)第二十三条、测试成绩在一级乙等及以下的,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,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测试机构另行规定。测试成绩达到一级甲等的,由省级测试机构复审后提交国家测试机构认定。未经认定的成绩不得对外发布。 第二十四条、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。 第二十五条、应试人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,可以在测试成绩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参加测试的站点提出复核申请。具体按照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申请复核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
(5)为什么测试流程里没有备考环节?
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,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51号),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》。《规程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、测试站点、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,进一步细化落实教育部令第51号中关于测试规程的有关要求。《规程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规程》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、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,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。

 

等级证书领取:

(1)普通话等级证书将分发放到考生所在各院系,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所在院系领取证书。

(2)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》(国语函[2023]1号)第二十八条、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。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,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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